·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欢迎您的来访! 今天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两办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6届毕业生校园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30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关于2016届毕业生校园卡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为确保我校201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16届毕业生校园一卡通校园卡注销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一卡通校园卡不收回,同学们可留作纪念,毕业生无须到校园卡服务中心办理离校手续,校园卡各种功能将在毕业生离校后失效。

2.毕业生临近离校前请注意把握好校园卡充值额度,尽量避免卡内剩余过多金额。请尽可能在离校前将卡内余额用完,避免因为毕业生退款人员多而耽误大家的时间。

3. 毕业生可根据自己的消费需求确定是否退款和退款金额,校园卡退款时间为66-8日、612-17日,退款地点为各校区校园卡服务中心,办理退款时需携带本人校园卡及有效证件。退款后,校园卡不注销、不收回,可以继续使用卡中余额。

4.校园卡遗失或损坏且卡内尚有余额的,必须先挂失(可到校园卡服务中心或使用圈存查询一体机自助挂失,不用补办新卡),挂失满48小时,系统才允许做无卡注销及退费操作。无卡退费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在613-17到校园卡服务中心办理注销退款手续。

5. 退款需本人到场办理,如确需代办,代办人员需携带代办人有效证件,以及退款人的校园卡和有效证件,证件不齐全者不予办理。为了提高效率请自备零钱将卡内余额凑成整数,退费最小单位为元。

6. 因故不能按时离校的毕业生,请持学院证明到校园卡服务中心登记并办理校园卡延期注销手续。

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6-05-30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一篇]: 关于举办《动物物种灭绝与人类生存危机危险情况分析》科普讲座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图书馆办理2016届毕业生离校手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