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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合同专用章”的通知(校办室〔2018〕3号)
发布时间:2018-05-14  浏览次数: 次  来源:校办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合同管理,根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合同管理办法》(校办字〔2018〕16号,已发布在“校园网—办公系统—公文管理—校办字”)相关规定,我办已经申请刻制了“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合同专用章”,专门用于以学校名义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或协议(包括以有偿方式取得各类货物、基建工程和服务行为的相关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方面的合同或协议;科研合作、科技服务项目及其它涉及资金往来的项目合同或协议)的用印。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合同专用章”自2018年5月16日启用。合同专用章由各单位、各部门依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合同/协议呈批签》到校长办公室登记用印。自此,除有明确规定和特殊要求,凡以学校名义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或协议不再使用学校行政印章。

合同专用章的使用严格依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合同管理办法》及附件(包括附件说明)中的相关规定。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明确合同管理办法中关于合同草拟、合同审查、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归档等内容及其要求,明确合同审批的相关程序及要求,认真履行好相关职责,共同做好合同管理及印章使用工作,全面推进学校依法治校进程。

 

校长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

该通知全文已发布在办公系统-校办通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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