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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职工使用“教工卡”及“乘车证明” 乘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5  浏览次数: 次  来源:

各院(系)、处(室)、各位教职工:

我校通勤教师乘坐直达车方式经过一个多月的运行,大家普遍感到方便、有效,整体反映良好。但经过对乘坐人员核实后,发现有部分教师在无课、无工作需要的时段仍乘坐直达车,甚至有学生使用“乘车证明”乘坐直达车,给通勤车管理带来安全隐患。为规范通勤车,尤其是乘坐直达车管理,特说明如下:

一、望各位老师坚持以乘坐校内通勤车为主,望各系院严格管控领取证明人员和数量。如果使用乘车证明次数超过合同约定数量,龙腾长客运输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终止使用“教工卡”及“乘车证明”乘坐直达车服务。

二、望各位老师坚持主动出示 “本人教工卡”及填有完善信息的“乘车证明”,两者缺一不得乘坐直达车。

三、由于通勤车服务是满足学校教师上课和工作需要,乘坐直达车时要求与通勤车要求必须相一致,任何单位不得向学生(含研究生)发放“乘车证明”,持有“乘车证明”的学校教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将“乘车证明”转给学生(含研究生)。凡使用“学生证”及“乘车证明”乘车的人员,其“乘车证明”一律无效。若学生(含研究生)乘坐直达车请主动购票,不得以“乘车证明”是否有效为借口,进行辩论、纠缠,导致延误发车。

四、学校已经要求运输公司,严格审查乘坐直达车的学校人员身份等情况并随时沟通,对当日无课、无工作需要的教师,以及学生使用“乘车证明”乘坐直达车,一经核实均需购票乘车。

望各单位、各位老师严格执行。


                           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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