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2018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18〕27号)要求,经本部门教职工本人自我小结,部门考核小组民主推荐、部门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张静、石瑞珍同志2018年度考核拟定为“优秀”等次,王同坤、姚淑波、孙晓涛、尚玉锋、李建鹏、吴玉静、张江娜、于冬梅、张玉娟、丁亚周、王建立、曹宏军、葛云霄13名同志拟定为“合格”等次。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向本部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电话8076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