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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报考点(1351)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08  浏览次数: 次  来源:研究生部

欢迎您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考点报名参加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河北省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及本公告内容,正确选择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对于因不符合报考点接收条件或不符合招生单位报考条件等被取消考位或考试资格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自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起,“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一体化,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在填写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后,需一并提交报考点要求的核验材料。按照全国统一安排,报考点将在网上报名全部结束后集中审核考生信息和材料,请考生耐心等待并密切关注审核结论。

一、报考资格

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满足所报考招生单位及报考点的有关要求。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填报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规定采集报名照片、缴纳报考费、上传报考点要求的核验材料。

2.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日9:00—22:00。两个时间段的报名信息均有效,无需重复填报。

三、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351)接收考生的类型

本校全日制202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校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在读学生。本校第二学位一年级在读学生可以选择户籍地的报考点或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

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1.考生应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基本信息(填写要求链接),通过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本人白色背景照片(照片采集要求链接),然后填写报考信息。在提交报名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仔细核对本人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学历证书编号、考试科目等各项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打印出报名信息清单并牢记本人报名号。

注意:如曾修改过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请使用当前有效身份信息报名。

2.每名考生只允许占用1个考位,有效报名信息只能有1个。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如需重新填报,须先在报名系统对已报名信息进行“取消”操作,并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报名、缴费、提交核验材料。

3.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期间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核验顺利,建议考生提前登录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校验且确认信息填报正确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对招生单位开放报考资格审核功能,请考生及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招生单位联系。

5.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试、复试。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202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在研招网首页及统考网上报名平台均设有申请入口)在线提交资格申请,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报考该计划。

五、网上缴纳报考费

1.依据河北省相关规定,对在河北省报名考试的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报考费160元/人。

2.选择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报考点的考生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3.提交报名信息后未缴费的考生,若在缴费前此报考点达到报名人数上限,则考生无法继续缴费。考生应取消原报名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缴费。

4.在报名缴费的考生中,对于取消报名信息及未进行或未通过材料审核的,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由研招网在数据核查全部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考生不要急于注销支付账户,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六、上传核验材料

网上确认期间,省、市教育考试管理部门将与公安、社保等有关部门共同核查考生的证明材料和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确认、考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使用伪造、虚假材料进行报名的,将通知公安机关进行查处,同时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所有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报考点(代码1351)参加网上确认的考生均须上传下列第(一)项和第(二)项所规定的确认材料照片,并须根据自己报考身份的实际情况如实上传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材料原件的照片。身份核验不通过的考生须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应届生学籍校验不通过的考生请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一)准考证照片及上传要求: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3.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俯视角应在±10度之内。眼睛所在位置距离照片上边沿为图像高度的30%-50%之间。头像左右对称。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双耳对称,嘴巴自然闭合,双肩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勿过大或过小,以整体占照片的比例2/3;

4.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8.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9.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结果。

注意: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初试入场人脸识别等环节,是审核的重点,请务必按要求上传。

(二)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及上传要求:

1.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

2.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

3.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4.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鼻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不模糊。

7.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8.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如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9.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

(三)身份证照片及上传要求:

身份核验不通过的考生须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照片,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身份证照片须为横版照片。

(四)其他材料及上传要求

请考生根据自己报考身份的实际情况如实上传以下其他规定材料原件的照片,应届毕业生上传学生证原件内学生信息页(包含照片、姓名、学院、入学日期等);第二学士学位考生上传毕业证原件照片(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退役大学生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的照片。

七、关注审核结论

报考点将在网上报名结束后集中审核考生信息和材料。届时,请考生及时查收学信网通过微信或短信推送的审核结论提醒,注意保持报名时预留的手机通讯畅通;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论。审核结论说明如下:

1.审核通过:考生已完成报名信息和材料核验。

2.待补充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尽早补充上传材料,以免影响审核。

3.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如有疑问可联系电话:0335-8079270。

注意:

1.材料审核期间我校报考点均设有现场咨询服务站。

(1)工作地点: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务处(秦皇岛校区老楼219-1房间)。

(2)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未参加网上报名或材料审核未通过的,无法参加考试。

八、初试地点的通知方式

考生应在考前10天左右,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相关考试安排信息(考点、考场、座位号等)均标注在准考证上。

九、重要提醒

1.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在考前密切关注“研招网”、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方网站:www.hebeea.edu.cn;官方微信公众号:hbsksy)、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官网发布的信息,及时查看报考点、招生单位通过研招网发送的站内提醒消息。

3.对于符合在我校报名参加考试条件的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提供合理便利,请按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要求,在报名期间向报考点提交书面的“合理便利申请表”(需联系报考点申领)及相关材料。考试科目中有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考生,请同时向所报考招生单位提出申请。

4.其他未尽事项,以《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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